宁夏回族自治区

文件

农牧厅乡镇企业局

宁农局(企)发[2007]04号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信息报送工作的

     

各市、县(区)农牧局、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乡镇企业信息交流,自治区农牧厅乡镇企业局与有关部门合作开通了宁夏乡镇企业局政务网宁夏中小企业网,对宣传我区乡镇企业,扩大企业知名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更好的反映各地乡镇企业工作动态,准确、及时掌握各地乡企发展情况,为企业做好宣传服务工作,现将乡镇企业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本地区乡镇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掌握乡镇企业发展动态。

二、努力办好“宁夏乡镇企业局政务网” 和“宁夏中小企业网”,为企业、部门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作好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引导骨干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入“宁夏中小企业网”,加强企业间沟通、宣传、产品推介,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三、将乡镇企业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目标。各市县对本地区乡镇企业、“阳光工程”培训、村企互动活动等工作动态、典型经验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调查研究等信息,要求每月报送2条以上(自8月份起)。信息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信息在网上发布。区乡企局将在适当的时候举办信息报送人员培训班。

四、各市县要有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及阳光工程信息的报送,于7月30日前将本单位信息报送人员名单报区乡企局。

五、自治区乡镇企业(阳光工程)信息报送联系人员:

农牧厅乡镇企业局:苏延庆、吴 薪   0951-5014760

乡企发展服务中心:蔡金升、曹晓玲  0951-5013850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