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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在自治区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组织工作落实到位,宣传发动扎实有效,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得到了众多企业的拥护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区已有800多家企业积极报名参评,“诚信企业”创建活动进展顺利。 会议指出,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信用宁夏”建设,改善我区信用环境,加快全区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全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统一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努力把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打造成“信用宁夏”的精品工程。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2006年12月,区、市、县分别完成创建“诚信企业”培训工作;2007年1月,各参评企业开展普及信用知识培训教育’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2007年2月,各市、县(区)评选、公示“诚信企业”;2007年3月,自治区评选、公示自治区级“诚信企业”,召开全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总结暨命名表彰大会,总结部署全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对首批2006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诚信企业”进行命名表彰。 二、原则同意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评委会及联络员工作制度和办公室工作制度。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以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三、原则同意《宁夏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 企业”评选办法》和《宁夏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标准》。由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执行。 四、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每两年评定一次,授予的“诚信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对“诚信企业”,在“宁夏中小(乡镇)企业网”长期公布,并在税收、信贷、项目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五、市、县级“诚信企业”分别由市、县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评定。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征信评信、评选公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评选自治区级“诚信企业”采取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县、市、自治区三级逐级筛选评定。各县(市、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出县级“诚信企业”后,从中推荐参加市级“诚信企业”评选,再由各市从评定出的市级“诚信企业”中推荐优秀企业参加自治区级“诚信企业”评选,经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评选、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报请自治区创建“诫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七、各市、县(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建“诫信企业”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 (区)级“诚信企业”评选实施办法、评选标准和奖励机制,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确保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顺利进行。
参加会议人员:自治区农牧厅潘景林、袁正雄、陈玉林,工商局马军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董自信,农行宁夏分行张树彬,发改委刘汶鑫,经委郭聿维,财政厅刘银芝,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张斌,国税局赵培春,地税局周华,环保局赵勇,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兰伍保,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巫爱新,银川市商行陈宝,宁夏乡镇企业协会王建林,乳制品工业协会赵淑铭,清真牛羊肉产业协会宛建华,脱水蔬菜企业协会王兆武,亚麻产业协会场崇选,马铃薯产业协会黄志福,向日葵产业协会梁生成, 政府办公厅段志强、周立军等。
报送:自治区政府马启智主席,赵廷杰副主席,张来武副主席 发送:全区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活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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